你好律師,我是一個物業(yè)公司員工,公司以任務要求每月考核150元的績效,待年底12月達到任務就返還績效,原本2022年12月就年考核結果結果延遲到2023年1月又延遲到2月,現在2月12號我提出了離職申請,而且我也知道我會還有300的獎金,我該怎么維護我的權益呢?我一要離職了公司就不會返還以前每月都扣了150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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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正式員工,公司突然出了一個績效考核的制度,但是沒有涉及獎金,違法嗎
如果有績效制度而且量化比較好且這次的考核時按照制度執(zhí)行的,那么這次扣除你的績效就是合法的,否則不合法。另外你個人應該注意,你所描述的所做的工作早已超出崗位職責的范圍,并不是好事,企業(yè)中工作優(yōu)先考慮個人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如你參與職責外的工作,你好,公司執(zhí)行KPI績效考核,目前我在安置工位,公司沒有給我明確績效指標,直接扣我1000元績效工資,是否合理,如何維權
【績效考核】 關于績效的一些觀點1、績效考核的目的和原則有哪些?如何將目的和原則深化到績效體系的搭建中去? 2、結果導向和過程導向的績效考核的區(qū)別以及各自的優(yōu)缺點分析?3、構建結果導向型績效考核體系應該如何下手,關鍵點在哪里?4、如何獲得大你好簽了勞動合同三年,每月2.4萬固定薪資,結果入職后1年又出了一個按照績效考核發(fā)工資的標準,我該怎么辦?
你們約定的是待項目完成才能拿到余下的部分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以下情況,因此以完成規(guī)定的勞動任務作為取得約定薪資的條件,只要在工作期間,公司沒有法律規(guī)定的違法情節(jié),比如強迫違章作業(yè),超負荷勞動,或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違反約定的情節(jié).公司就沒公司以績效考核不達標,扣工資。我是否要求可以把扣的工資要回來?
考核不合格扣工資并沒有違法《勞動法》。 如果工資組成是基本工資 管理津貼 加班費,也就是說基本工資肯定是按當地最低工資訂,管理津貼就像是獎金形式的,公司有考核標準扣除部分工資是合法的。 但若公司扣除管理津貼后實際發(fā)放給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公司以績效考核不達標為由想要逼迫我們離職,說是下個月還是不達標就淘汰
展開全部1.簽定勞動合同沒有?如果簽了。按照勞動法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賠償你一個月薪水后,予以辭退; 2.是否還處于試用期?勞動法對試用期的時間有專門規(guī)定,一年合同的1個月試用期,3年以下的不得超過2個月試用,3年以上的不得超過半年試用,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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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