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入職,期間休一天,實際上班11天,月基本工資1800,崗位1200,滿勤200,高溫150,工資是(1800+1200+200)/31*12+150/30*11=1293.71元,公司結算工資按照31來折算,這符合勞動法結算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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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基本工資2020,崗位工資1500店長管理費800加全勤200加營業(yè)提成,月休四天,加班一百五一天。年底帶薪休假。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第1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是按照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還是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呢
事假是沒有工資的哦,病假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資的60%但是不低于當地工資的80%發(fā)放崗位工資 是工資的組成部門,一般我們說是標準工資,這里面包括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資格工資不懂,好像沒什么地方這樣叫的吧,主要看這個的性質 原問題:《病事假是工資問題的算法,及結算方式
供參考:2003年5月30日勞動保障部頒發(fā)的《勞動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則規(guī)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勞動合同法縮短了非全日制勞動結算的最長周期,不再允許以月為結算單位。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公司不按照合同結算工資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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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