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沒有和我簽勞動合同
合同糾紛廣東 陽江2025-06-06 03:3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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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也就往往導致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發(fā)生工傷的情況,往往因為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導致單位不給申請工傷的情況下,自己不能申請工傷認定。08年以前,勞動法雖然有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該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并沒有說,如果用人單位不跟勞動者簽勞動合同怎么辦。這也就直接導致了用人單位不跟勞動者簽勞動合同的情況普遍發(fā)生。因為單位認為,如果不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想什么時候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就什么時候解除,就是俗話說的炒魷魚,并且不會因此而承受什么嚴重的法律責任。而勞動者也普遍接受了這種觀念,當被單位炒魷魚后,只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霉。但是自從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這種情況有些許好轉,但是還是大量存在著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 這時候勞動者就應該主動的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因為《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且第八十二條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到一年之前,用人單位應該每個月在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情況下,還要另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資給勞動者,也就是說,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兩倍的工資。當然,這種情況最長只有十一個月,并且受到一年的仲裁時效的限制,所以勞動者應該及時主張此項權利。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以后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該積極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等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實際操作比較復雜,建議向律師咨詢,或者委托律師辦理都可以。 原問題:《老板不跟勞動者簽勞動合同怎么辦?》回復于 2023-02-04 03: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