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對上訪人的上訪事項,受理或不受理,有無短信或法律文書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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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受理說超出60日,也沒有延期告知
我國《信訪條例》第33條規(guī)定:“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jīng)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由此可見,信訪事項規(guī)定有不您好,我想上級法院申請?zhí)峒増?zhí)行,法院會給我出受理或不受理書嗎
哪個法院判決就向哪個法院申請執(zhí)行法院會受理破壞門口受理案件不
1、有糾紛,即使起訴法院也是正常的,你說的也屬于法院受理的范疇; 2、你說的律師啊省法院什么的估計都是嚇唬你的,即使起訴也是基層法院管理,不可能會是到省高院辦的案子; 3、分析一下你這個案子,如果你花的錢確實是為了給你侄子找工作而花出去対一審再審判決沒有受理不服,可以向省高院申請再審或信訪嗎?
對中院的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其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即向省法院申請再審。 對于已作出的判決的執(zhí)行問題,需要執(zhí)行申請人向法院的執(zhí)行部門申請強制執(zhí)行,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由法院執(zhí)行部門執(zhí)行判決,你配合。 到省法院申請再審需要準備再審申請書,而且對信訪受理告知書說60日內書面答復,會解決問題?還是只是書面答復?
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信訪條例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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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