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來了挪用資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qū)別以及挪用資金已經退還了還追究嗎吧~
一、挪用資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qū)別
1、犯罪主體不同。挪用資金罪是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挪用公款罪是依法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對于國有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或者借貸給他人的行為,應按挪用公款罪論處;
2、犯罪客體不同。挪用資金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財產所有權;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以及接受委派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非國有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所有權;
3、犯罪的對象不同。挪用資金罪的犯罪對象是公司、企業(yè)所有公共財產屬性的公款,既包括資金、有價證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當然的公共財產,也包括擬定的公共財產以及接受委派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非國有單位的資金;
4、刑罰不同。挪用資金罪比挪用公款罪刑罰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圖片來源網絡,聯(lián)系侵刪)
二、挪用資金已經退還了還追究嗎
資金的的人將挪用的資金歸還后,還會不會立案,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分別是:
(1)如果公安機關認為已經構成挪用公款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是會立案的。即使已經將挪用的資金歸還,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如果公安機關認為已經不構成犯罪的,那么就不追究。

(圖片來源網絡,聯(lián)系侵刪)
三、什么是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是指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是用于開展非法活動的行為。責任形式為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是單位的資金而非法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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