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車位確認書,沒有車位使用合同,有法律效力嗎?車位還能再轉讓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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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個車位,所謂的產權,其實就是使用權。如果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的,則二者沒有區(qū)別。如果購買的車位使用權有期限限制的,那二者還是有區(qū)別的,因為擁有產權的車位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在我國,土地所有權要么是國家所有,要么是集體所有。1、車主對車位占用的國有土地,只有使用權,并無所謂的所有權。所謂的產權與使用權,本質上并無什么區(qū)別。2、二者的區(qū)別,最大的可能是使用期限的不同,所謂的擁有產權的車位,意味著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如果購買的車位使用權,合同明確約定也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則二者在法律上效力相等。如果有期限限制的,則將來到期后,還要重新購買。擴展資料;隨著經濟的迅速發(fā)展,私家車的數量迅猛增長,造成小區(qū)車位 、車庫的數量捉襟見肘。供需的不平衡及權屬不明晰導致越來越多的業(yè)主因為車位、車庫的權屬產生糾紛,停車位難成為普遍的現象。當前,關于小區(qū)車位、車庫權屬的判定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一、面積分攤說面積分攤說指的是依照小區(qū)車位、車庫的建筑面積是否計入小區(qū)的公攤面積作為判斷車位、車庫權屬的依據。一般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都有對公攤面積的約定。依據相關的規(guī)定,房屋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用面積的總和,由攤得公共面積的業(yè)主來共同享有公用面積的產權。因此有學者指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注明的分攤范圍,是我們判斷附屬設施所有權是否屬于全體業(yè)主的基本依據。16如果小區(qū)車庫和車位在銷售中并沒有被計算在分攤面積范圍之內,那么車位、車庫的產權應當歸開發(fā)商所有。若反之,那么業(yè)主應當可以享有車位、車庫的產權。這種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找到了業(yè)主與開發(fā)商間及各業(yè)主間的平衡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車庫大多作為小區(qū)的專有部分,其有獨立的產權?!滤栽阡N售的時候,小區(qū)車庫的面積一般是不計入商品房的公共部分面積進行分攤的,若是進行了分攤就代表否定了車庫的專有部分的屬性。同時,并非每戶業(yè)主都有私家車并有停車的需求,將車庫的建設成本分攤到公攤面積,對于沒有私家車的業(yè)主來說也是極為不公的,亦不符合這些業(yè)主的意愿。 原問題:《沒有產權證只有使用權的地下車位買賣是否合法》回復于 2022-12-22 08: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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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可以轉讓使用權嗎
這種車位是不能不允許出售的,也不允許經營使用的,必須留用的,所以使用權是不可以往外出售的。專業(yè)判斷方法:第一、從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戰(zhàn)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破活門。人防車位未竣工可以轉讓使用權嗎
這種車位是不能不允許出售的,也不允許經營使用的,必須留用的,所以使用權是不可以往外出售的。專業(yè)判斷方法:第一、從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戰(zhàn)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破活門。車位轉讓必須進行物權登記嗎
二手車位交易屬于非住宅交易,買進方需要繳納3%的契稅和印花稅。賣出方需要繳納營業(yè)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這里賣出方繳稅分兩種情況:一、賣出方提供原購買發(fā)票。營業(yè)稅及附加:轉讓收入減去購買價款后按差額的5.6%征收;個人所得人防車位使用權轉讓違不違法
這種車位是不能不允許出售的,也不允許經營使用的,必須留用的,所以使用權是不可以往外出售的。專業(yè)判斷方法:第一、從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戰(zhàn)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破活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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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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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