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之間,國家有難,平民百姓也難,我們應該互相支持幫助與體諒,但是這時候一些小販就會哄抬物價,收取不合理的費用,上海崇明一商家銷售280元蔬菜套餐,涉嫌哄抬價格被立案調查,哄抬價格怎么處罰?
在疫情之間,國家有難,平民百姓也難,我們應該互相支持幫助與體諒,但是這時候一些小販就會哄抬物價,收取不合理的費用,上海崇明一商家銷售 280
元蔬菜套餐,涉嫌哄抬價格被立案調查,哄抬價格怎么處罰?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lián)系侵刪)
近日,崇明區(qū)市場監(jiān)督局執(zhí)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一些商家通過視頻平臺以每份280元的價格在線銷售蔬菜套餐,其中包括芹菜、西紅柿、紅薯、萵苣、草頭、卷心菜、大蒜、西葫蘆、蔬菜和甜菜,一共五千克。
經初步核查,其所售蔬菜的進銷差價率不符合《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當日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對其涉嫌哄抬價格的行為立案調查。該案件目前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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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哄抬價格會怎么處罰?
依據(j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guī)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yè)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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