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辦案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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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個刑事案件依次分別經過(立案)偵查、審查批準逮捕、繼續(xù)偵查、審查起訴、法院審判五個環(huán)節(jié),其中“審查批準逮捕”和“審查起訴”屬于檢察院的偵查監(jiān)督部門和公訴部門負責。在此期間,除非改變強制措施、即取保候審,否則羈押在看守所。 二、刑事案件的辦案時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2、審查逮捕7天;3、偵查期限60天;4、審查起訴45天; 5、法院審理45天; 以上合計197天,這不包括可能發(fā)生的: 6、審查起訴階段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期間(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時限); 7、法院審理階段,檢察機關認為需要延期審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計算審理階段的時限)。 三、對于跨地區(qū)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團伙或者集團犯罪、流竄作案、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案件、復雜的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別報上級和省級檢察院延長偵查期限1—5月。 原問題:《刑事案件辦案期限是多長》回復于 2023-01-13 18: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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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辦案時間
各個階段期限不一樣。需要明確案件進展到哪個階段了刑事案件立案快一年了,警察不辦案怎么辦? 刑事案件立案快一年了,警察不辦案怎么辦?
如果刑事案件立案后,警方不展開調查,警方的行為就涉嫌瀆職,如果情節(jié)嚴重,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芎θ嘶蛘叽砣?,可以依法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或者檢察院投訴,要求追究警方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 原問題:《刑事案件立案后,警察不查案怎么辦您好,請問刑事案件可以申請更換辦案人嗎
根據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對辦案人員提出回避要符合法定條件,并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具體規(guī)定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刑事案件,辦案單位不給開具委托書做傷害鑒定
,一般最好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都殑t》要求,對正在發(fā)生的傷害案件,要制止傷害行為,做好組織救助傷員,保護現場,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收集、固定證據,現場走訪等工作;對已經發(fā)生的傷害案件,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時還要追緝查控嫌疑人;對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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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