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給女方了。女方把孩子接回家,男方父母又下來搶回去,像這種有什么解決方法?
刑事辯護廣西 貴港2025-06-06 04:2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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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雖然法院把撫養(yǎng)權判給了女方,但男方還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所以男方帶小孩去他家玩,尚不能構成對女方撫養(yǎng)權利的侵害。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方去起訴男方,很難立案,最多調解一下了事。如果女方實在不愿意男方和自己的小孩在一起,可以設法讓法院取消他的監(jiān)護權。由《民通意見》第21條: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jiān)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女方可通過合理可信的證據(人證、物證等等)證明“賭鬼”爸爸對小孩“明顯不利”。比如男方欠了地痞流氓的債,黑社會份子常來他家索要;比如男方幾乎沒收入,有用小孩勒索女方給他錢的行為或嫌疑;男方吸毒、酗酒,曾經虐待或毆打小孩等等。這樣法院就有很大的可能取消男方對小孩的監(jiān)護人資格。從此男方再無權帶小孩回家了。上面幾位同學的回答過于偏離實際。男方作為小孩的監(jiān)護人,帶自己的女兒/兒子回家,并不意味著小孩要在他家長吃長住,侵犯女方的撫養(yǎng)權。更談不上不尊重判決,違法犯罪。如果希望男方再也不來接小孩回家,唯有讓法院取消他的監(jiān)護人資格。 原問題:《判給女方的孩子,男方再來偷,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23 0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