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政審問題。我母親離婚后就帶著我和繼父一起生活,但我母親沒有和繼父領結婚證,繼父之前坐過牢有案底,我一直以為他們結婚了,后來才知道他們兵沒有領結婚證,我的個人檔案里關于家庭成員的信息可能還寫了繼父的信息,請問會對我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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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和繼父沒領結婚證
若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在一起生活,你繼父與母親形成了事實婚姻,你作為子女在法律層面應承擔贍養(yǎng)義務。若懸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你繼父與母親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在情理上,你是繼父與母親共同撫養(yǎng)大的,你對繼父亦應盡贍養(yǎng)義務。 原問題: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在三十多的時候,母親與繼父再婚領證,那么我是否對繼父有贍養(yǎng)義務?
沒有贍養(yǎng)義務,因為你與你的繼父沒有形成撫養(yǎng)關系,因此沒有贍養(yǎng)義務。我母親和繼父1988年登記結婚的房子是結婚后買的,那時候我繼父的子女都已結婚,我七歲,我繼父現在去世了,他子女來向我母親要房子錢,我繼父的子女沒出過錢和利,他們有繼承房子的權力嗎?謝謝
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此涉及繼承人的范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規(guī)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母親再婚 繼父有案底 對我有影響嗎
政審材料由公安民警親自筆錄,一句話,就是看去的人認識不,認識的,什么都好說,不認識的,我想,可能會過不去,雖然你父母是離婚的,但是改變不了他是你的直系親屬這一點,至于說什么改姓氏,那些都是沒任何意義的。 原問題:《父母離異,我只由母親撫養(yǎng),繼父過世我母親是否有分割遺產的權利
是你母親與你繼父的夫妻共同財產。他們每人一半的。有點不解的是,當時你生父去世,您有繼承1/4房產權利的;為何后來沒有在新辦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你要房子的話,只能考慮這點去繼承。。。最多有四分之一的權利,加上你母親的八分之三的權利,你最多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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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