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方我父親和我,受讓方他,2014年簽訂了一份合同,由于我父親過世了,我沒有能力兌現(xiàn)這個合同內容,然后和受讓方兩個人商量著,去公證處寫了解除合同聲明,公證處已經受理了,蓋章了。我想問,如果受讓方再用以前的合同和我追究合同內容的話,這個以前的合同還受法律保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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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勞動合同嗎?單位沒有合同和相關的內容,只是口頭表達了內容,需要簽紙質的正式合同,怎樣申請
首先,你要保留好能證明你在那工作過的事實證明.郵件,工資條,錄音等等. 打官司也好,仲裁也好,沒有證據(jù),你什么也得不到.最好有一些和單位相關的,蓋了單位的章的什么東西,還和你本人有關系的.然后,你可以申請仲裁,不簽合同屬于非法用工我是已方,老板和我們簽的合同就一份在老板手里,這個合法嗎
勞動合同只要雙方簽字就生效了。建議書面辭職。,一定要保留用人單位簽收的證據(jù),以證明確在30日前曾向用人單位提交過書面辭職的通知。“辭職通知”讓單位簽收,他不簽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jù)。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您好,股權轉讓協(xié)議中出讓方法人代表是99%的股份,第二出讓人是1%,受讓方第一受讓人成為受讓股權的法人代表,但受讓方之間未明確雙方股份,如果按法律規(guī)定是不是按協(xié)議書上的比列對稱分配嗎,就是受讓人一99%,受讓方二對應出讓方二呢,請問是這樣嗎
您好:01什么是股權轉讓?回答: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讓與人,指出讓股權的人;受讓人,是指權利的接收方。出讓人將自我暑假實習的單位沒有和我簽實習合同
你好,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當你作為學生的實習期結束后,如果用人單位繼續(xù)聘用你在本單位工作,那么在實習期一結束的同時,就必須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在你已經繼續(xù)工作一個月的時間內,用人單位都沒有和你簽定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就違反了勞動法的規(guī)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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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