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還沒定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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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為根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一種法律文書。按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認定書3日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原問題:《發(fā)生交通事故已10個月還沒有定責任任定書交通部門有責任嗎?》回復于 2022-08-29 22:49:27
相似問題解答
交通事故定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產》: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xiàn)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xiàn)場的,予以強制撤離交通事故,如何定責。
這個事故責任認定需要看:首先:兩個事故車輛的道路方向各自是否有讓行的標志牌標志線,如圖有這種讓行標志線的一方需要禮讓另一方,出事故是全責。再有是路口是否有交通信號燈,有信號燈的話,不按信號燈指示行駛的(俗稱即闖紅燈)的全責。最后是路口既沒有交通事故定責標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如下。1、交通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謂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實際上首先是民法上關于民事責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關系原則;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首先要看行為人的行為和事故的發(fā)生和損害之間有交通事故如果判定責任
要負一定責任。交通事故認定一般會考慮:(一)行為責任原則根據行為判定責任,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二)因果關系原則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交通事故定責分配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賠償原則,即:有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不賠償,交通事故責任大的就應該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小的就應該少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我們說的"以責論處"。交通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 負全部責任的,承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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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