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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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六十七條 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釋義】 公證證據(jù)與眾所周知的事實,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已為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以及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一起均屬于在訴訟中無需證明的事實。除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外,其他五種事實,只有有足夠的相反證據(jù)才能推翻。 原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七條 哪位大神能給我詳細介紹》回復于 2022-12-13 2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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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標準內容是什么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jù),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jù),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您好,我想看到,民事訴訟,第六十七條,第九第十小條詳情
可以在政府官網查詢您好 廣告法第十七條
工商局官網里可以查到這個:行政處罰決定書西工商航空案字〔2015〕第10號當事人:西安恩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航空基地迎賓路16號,法定代表人:江華,注冊號:610100100554916,注冊資本:101萬元,企業(yè)類型:11302021年未執(zhí)行完畢的案件適用于新民事訴訟法還是舊民事訴訟法?請問
1、只能向法院申請恢復執(zhí)行,不能另行起訴。2、執(zhí)行和解,是指在法院執(zhí)行過程中,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過自愿協(xié)商,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結束執(zhí)行程序的一種活動。執(zhí)行和解的內容,一般是申請人自愿放棄一部分權利,或者是被申請人滿足了申請人的要求,或者是雙方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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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