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后,在清標時發(fā)現(xiàn)招標清單存在漏項漏量。廢止已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這個說法有問題沒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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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可以廢標實施條例 第七十三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二)不按照規(guī)定確定中標人; (三)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 (四)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訂立合同; (五)在訂立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 原問題:《下了中標通知書以后發(fā)現(xiàn)中標方不能滿足招標方合同里的條款,可以廢標嗎?該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11-22 23: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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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評標后第一名,不讓中標
“既然你招標文件允許我投三個標段,那我三個都是第一,就應該都中。為何還讓我三選一呢?哪條法律規(guī)定我不可以中三個標段了?”投標人這一問,某市招標中心項目負責人卻被難住了。的確,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為限制“投標人在同一項目多個標段的招標中中標標段的數(shù)招標要約價確定后,合同約定有缺漏項可以補充,那要約工程量清單可以列入缺、漏項嗎,如果列入缺漏項那勢必超過總價,這種情況是否合法,還有一種情況是由于其它細目工程量減少,補充缺漏項后沒有超過要約價,這種情況是否合法
自《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3(以下簡稱《計價規(guī)范》)以國家標準的形式發(fā)布以來,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這種新的計價模式,已經(jīng)在招投標和工程發(fā)承包活動中被廣泛采用。受此計價模式改革影響的范圍較廣,有投資者、工程建設和工程我們的綠化工程還沒有移交,但業(yè)主已經(jīng)重新招了標,有了新的中標人,發(fā)包人違法嗎?謝謝!
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是簽訂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當投標人中標,方有權和招標人簽訂合同。而招投標過程,從法律層面分析,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是要約,中標是承諾。招標人確定了中標單位,這個承諾的內(nèi)容是招標人明確了和中標人簽訂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雖然7月1日公示,沒有發(fā)中標通知書,請問最晚哪一天得簽合同
有專門的機構會通知你的,或者直接以信函的方式發(fā)放,有的是在公示的同時發(fā)放,一般是3至7天。而嚴格的說領取中標通知書的時間是在投標有效期內(nèi),一般是在60天到90天,這個時間招標文件里面有。如果你是著急領,就勤打電話問問公共交易中心。如果你想拖中標后不薟合同怎么辦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45條: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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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