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軌離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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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由配偶中有重大過錯導致家庭關系破裂的一方在離婚時賠償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和財產損失。因此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要求賠償?shù)摹!痘橐龇ā返谒氖鶙l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痹摋l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shù)姆杀U?。離婚損害賠償是建立在侵權責任之上的。造成離婚損害賠償?shù)钠茐幕橐黾彝リP系行為既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也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人身權。因此離婚損害賠償?shù)臉嫵梢m用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一般規(guī)定。依據(jù)侵權法一般原理,侵權行為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主觀過錯。離婚損害賠償?shù)臉嫵梢彩且源藶榛A來構建的。 原問題:《男方出軌女方離婚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回復于 2022-05-25 07:02:58 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由配偶中有重大過錯導致家庭關系破裂的一方在離婚時賠償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和財產損失。因此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要求賠償?shù)摹!痘橐龇ā返谒氖鶙l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痹摋l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shù)姆杀U?。離婚損害賠償是建立在侵權責任之上的。造成離婚損害賠償?shù)钠茐幕橐黾彝リP系行為既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也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人身權。因此離婚損害賠償?shù)臉嫵梢m用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一般規(guī)定。依據(jù)侵權法一般原理,侵權行為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主觀過錯。離婚損害賠償?shù)臉嫵梢彩且源藶榛A來構建的。 原問題:《男方出軌女方離婚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回復于 2022-05-25 07: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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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軌離婚女方要求經濟賠償
出軌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概念。在法律上,只有符合以下標準才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即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所以,如果只是偶爾的一次錯誤,男方出軌。女方要離婚。怎么賠償
可以要到孩子,前提是你得證明能確保孩子健康成長,包括受教育與身體健康得到保證,可以要求男方給付必要的生活費。若有證據(jù)證明男方有錯在先,可以要求男方給付損害賠償。結婚期間女方完全做家務帶孩子不工作,支持丈夫賺錢,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車子戶名因男方出軌雙方要求離婚女方能得到賠償嗎
賠償這點應該是雙方協(xié)商的,法律沒有規(guī)定要賠償,但可以分配財產,掌握證據(jù)可以找易法客當?shù)芈蓭熥稍兞私?,看看怎樣才能分配到更多的財產。 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可以起訴離婚。 原問題:《丈夫出軌,老婆要求離婚能要求賠償嗎》離婚糾紛,男方出軌,女方有權要求賠償嗎
有權利要求賠償。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lián)系我咨詢,專業(yè)辦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離婚,男方出軌了
可以協(xié)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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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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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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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