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刑法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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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4條第一款和第384條第一款的解釋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02年4月28日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以下統(tǒng)稱《解釋》)。為保證《解釋》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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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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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fā)事件應對法
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fā)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guī)范突發(fā)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huán)境安全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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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條例(2011修正)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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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規(guī)范刑罰裁量權,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增強量刑的公開性,實現量刑公正,根據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結合我省的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實施細則。
熱門排行
1-01.制定目的和依據為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執(zhí)行制度,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依照現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粵高法發(fā)〔2013〕16號)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我省盜竊犯罪數額認定標準的規(guī)定》的通知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各省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分院)、縣(市、區(qū))人民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
上海市檢察院關于印發(fā) 《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的通知為了正確運用刑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結合本市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公安派出所執(zhí)法執(zhí)勤工作規(guī)范第一條 為加強公安派出所的正規(guī)化、規(guī)范化建設,提高公安派出所的執(zhí)法執(zhí)勤工作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規(guī)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fā)《關于審理搶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為統(tǒng)一適用法律,根據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結合近年來人民法院審理搶劫案件的經驗,現對審理搶劫犯罪案件中較為突出的幾個法律適用問題和刑事政策把握問題提出如下指導意見:堅持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于多次結伙搶劫,針對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及老人等弱勢群體實施搶劫,在搶劫中實施強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量刑幅度內從重判處。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guī)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并結合基層實際工作情況,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guī)定》,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為依法懲治受賄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guī)定,現就辦理受賄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fā)《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為解決近年來在辦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一些突出法律適用問題,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結合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工作實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F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有關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2013年9月1日公通字[2013]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