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合同違約糾紛
合同糾紛山東 日照2025-07-27 13:0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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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發(fā)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首先要確定當事人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然后是對承運人、托運人、收貨人的損害賠償責任進行審查。第一、承運人的損害賠償責任1、歸責原則: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毀損、滅失為要件,采取嚴格責任原則。2、舉證責任:托運人對其與承運人存在運輸合同關系,以及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毀損、滅失承擔舉證責任;承運人對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第二、托運人的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貨物或者有關文件的,應承擔繼續(xù)履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2、違反運輸危險品的規(guī)定,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實際損失;3、未妥善包裝貨物致使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收貨人不明或因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責任。第三、收貨人責任。1、未付清應由其支付的運費以及其他運輸、保管費用的,應支付該費用并繳納滯納金;2、逾期提取貨物的,應當支付保管費;受領貨物的過程中導致運輸工具、設備或者第三人的貨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承運人或第三人的損失。 原問題:《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05-23 03:06:59